内容简介一、总则 <br> 为有利于堤防工程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br>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 <br> 二、开工申请控制 <br> (1)高喷防渗墙作业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高喷生产性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高喷施工相关参数和施工工艺。生产试验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站批准。现场试验中监理工程师应实施旁站监理。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高喷试验成果及高喷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站审批。 <br> (2)施工单位应在高喷作业开工前14d,向监理站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br> 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高喷墙轴线、高喷孔位平面、剖面图等)。 <br> 2)原材料(包括水泥、外加剂等)及供料平衡计划。各种材料需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和施工单位按合同或规范要求对上述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的资料。 <br> 3)施工程序(包括放样、造孔、终孔、测斜、制浆、高喷作业等)。 <br> 4)通过现场试验确定的高喷施工参数(包括高喷设备、浆材配比、进浆比重、回浆比重、风压、风量、浆压、进浆流量、水压、水流量、回浆流量、定摆喷角度、旋喷角度、提升速度等)。 <br> 5)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等)。 <br> 6)施工方法(包括造孔、水泥浆的制备、高压喷射灌浆作业工艺参数控制、接头的处理、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处理和施工中断后的处理等)。 <br> 7)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 <br> 8)质量控制、检测和安全生产措施。 <br> 9)监理站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br> (3)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在7d内返回审签意见单l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的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站提出开工申请。监理站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br> 4页<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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