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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3.2.3 防水混凝土施工的监控: <br> 3.2.3.1 防水混凝土配料计量允许偏差,水泥、水、外加剂、掺合料为±1%;砂、石为±2%。每班检查原材料称量不应小于两次。 <br> 3.2.3.2 使用减水剂时,减水剂宜预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 <br> 3.2.3.3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浇捣必须采用机械振捣,掺用加气型外加剂时应掺用高频率插入式振捣器振捣。 <br> 3.2.3.4 测定混凝土坍落度,每班不应少于两次;掺引起剂的防水混凝土,测定混凝土含气量,每班不少于两次; <br> 3.2.3.5 防水混凝土结构浇筑除按常规制作混凝土质量试件外,另应制作抗渗试件,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可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连续浇捣混凝土量不到500m3做一组(每组试件为六块),每增加250~500m3应增加一组,且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试块养护期不少于28天,不超过90天。 <br> 3.2.3.6 防水混凝土凝结后,应立即进行养护(不宜采用电热法养护),并充分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br> …… <br> 3.4 施工缝设置的监控要点: <br> 3.4.1 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施工缝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br> 3.4.1.1 顶板、底板不宜留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留纵向施工缝;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剪力与弯矩较小,高出底板面200mm,且距墙体孔洞边缘大于300mm墙体上。 <br> 3.4.1.2 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br> 3.4.1.3 施工缝一般应采取:凹缝、凸缝、高低缝及平缝加止水片处理。 <br> 3.4.2 防水混凝土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强调符合下列规定: <br> 3.4.2.1 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MPa。 <br> …… <br> 字数约3.2千字<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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