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办事群众,自2024年10月8日起,我中心对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办理强制注销业务的专业类型
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业务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 按专业申报强制注销业务,无需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材料符合强制注销要求的,将在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http://gdzczx.gdcic.net/) 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在相应注册系统进行办理。
三、操作指引
申请人在办理强制注销业务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查看 强制注销操作指引 (见附件)。
附件:强制注销操作指引.docx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