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24〕37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保障老旧小区(含老旧街区片区)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4日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 一、《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 2017版费用定额 )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中,新增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临街建筑、非临街建筑 、 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含安装)-临街建筑 专业类别及其取费标准,具体详见下表。因各地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存在差异,各地可根据当地监管要求进行细化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价措施项目费,不再执行2017版费用定额中 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含安装)-有外墙装饰 取费标准。非临街建筑的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含安装)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执行2017版费用定额有关规定。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增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