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建规〔2024〕4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2024年9月25日
初审:陈镜元
复审:刘 建
终审:赵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