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 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等8件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关于印发 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沪建交〔2013〕201号)等8件文件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文件目录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文件目录(共8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