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的声明 近期个别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等渠道散布不实言论,严重影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正常秩序。为保障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各类主体行为,打击中介机构非法牟利乱象,现声明如下: 一、建设工程企业及从业人员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办理资质申报业务。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工程建设云 官网发布为准。 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务已全面实现信息化审批,审批采取不见面方式,新疆工程建设云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申报条件及审批流程,避免人为干预。企业登录建设云官网即可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并申报相关业务,切勿听信中介机构 有偿办理 、 特殊渠道办理 等谣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