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津冀三地协同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13(J)/T 8427-2025)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号DB13(J)/T 8427-202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专栏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0日
由京津冀三地协同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13(J)/T 8427-2025)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号DB13(J)/T 8427-202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专栏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