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数码影视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凤大道与丰达路交汇处,建筑面积约28217.89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项目由湖南建工集团下属的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基于BIM进行协同设计。本项目包含二层大厅和整体剧场。大厅一层为数码影视馆功能层,功能主要为观影厅及配套用房、观众服务用房及行政办公用房。其中,大影视厅面积2500平方米,可容纳1000人入座,主要承办大型音乐歌舞剧,大型会议、培训等大规模演示。小演示厅300平方米,可容纳180人,可作为小型演播演示场所。入口前部为驻留疏散空间,可供观众休息和集散。 设计以水的意向来反映建筑内涵,建筑造型如流水般流畅、圆润,体现出现代电子科技与多媒体的流动性及形态的不确定性。两个建筑主体近似椭圆形,像两个明珠镶嵌在湾溪河之畔。建筑基底采用梯田的形意,更增添建筑地域文化性,设计通过架空的处理方式,使建筑单体通透轻盈,仿佛白云漂浮于恬静的水田之上,远远望去,如诗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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