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中的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在国际工程中,索赔更是承包商的一件利器,成为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笔者以EPC项目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工程为例,切身体会到合同管理中索赔工作的重要性。 <br> 该项目业主为三菱化学(MCC),承包商为三菱重工(MHI),房屋建筑部分施工由日本株式会社藤田为责任方、我公司为实际施工方。我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藤田在2005-06-17签订了土建主分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68 991万元(由工程量清单部分、工程量清单额外部分、包干部分、包干额外部分、间接费等五部分组成)。2005年10月底,我公司在施工该项目压缩机房等建筑物时,发现包干部分实际施工量与报价清单量有很大负量差,其中钢结构350t,混凝土达2000rll3,钢筋200t,直接费约500万元。发现问题后,我公司立即将详细计算底稿移交对方申请迫补工程款,对此,对方认为从和约角度无法给予费用补偿,坚持无理由支付义务意见。半年后,专家组审议认定,以“重大误解”为切入点向对方索赔。期间,我方做好每一项目基础工作,整理好材料,包括每一份来往电子邮件等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获得了3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偿。 <br> <br><br>
<BR />
点数说明:
微信扫码,关注上面公众号,每天进行签到,免费获取积分,可下载全站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