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概述 内容简介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发包人要求施工企业预留一部分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用以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的维修。质量保修金通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后(通常为1—2年)再由发包人退还给施工企业。对施工企业来讲,质量保修金的预留不仅造成其流动资金紧张;而且发包人常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为由,无端扣减质量保修金,造成施工企业的利润受损。本文就合同中保修条款的设定问题给大家一些建议。<br><br> <BR /> 土木 合约 保修 设定 条款 合同 工程 如何 资料 管理 土木工程资料网,一个优质的土木工程资源平台! 土木工程资料网 » 如何设定工程保修条款-合同合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