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第一章 总则 <br>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br> 第二条 我局对合同事务实行“统一领导、业务归口、分级管理”;自上而下建立局、公司、项目经理部(车间)三级合同管理网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br> 第三条 局、公司、项目经理部(车间)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权限是:凡以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由局授权的单位代为管理;以各公司(厂)名义签订的合同,由各公司(厂)管理。项目(车间)经理部只能在局、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等事宜。 <br>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br> 第四条 局、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为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br> 1、制订合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br> 2、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 <br> 3、负责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br> 4、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br> 5、参与重大项目的调研、谈判和审查工作; <br> 6、接受委托,代理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br> 7、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 <br> <br><br>
<BR />
点数说明:
微信扫码,关注上面公众号,每天进行签到,免费获取积分,可下载全站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