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物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合同合约管理
| 文件类型: |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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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面语言: |
简体中文 |
| 运行环境: |
NT/2000/XP/2003/Vista |
| 授权方式: |
[db:授权形式] |
| 软件大小: |
22.00KB |
| 软件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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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类型: |
[db:软件类型] |
| 软件登陆: |
jian |
| 作 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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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压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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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数: |
4点 |
| 点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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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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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简介: |
内容简介[案件地位] <br>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所涉及的建筑物投资近一个亿,地处商业旺角,在Q市有相当的影响;二是涉及建设项目从组织施工到最终决算的全过程,专业性极强;三是案件事实虽然比较清楚,但双方在认识上争议很大。 <br> [案情简介] <br> 甲方:S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与乙方:Z建筑工程公司(原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Z建筑工程公司为S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造Q市S大厦,开工日期为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竣工日期为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日,工程造价暂定为8088万元。 <br> 合同规定,“工程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达到正式交付使用的标准之日起算”。 <br> 为确保按期完工,合同约定了工期奖励办法,总工期奖以两个时间段计算。如果工程在合同工期(二十四个月)内交付使用,奖金额=(1299天-实际天数)×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100万;如果在“合同工期”之后“最后工期”(二十六个月)之前交付使用,奖金额=(1299天-实际天数)×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一点五。分段工期奖是按地下工程和地面工程进度,分两段从总奖金中提前支付。 <br>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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