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目录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内容简介共3页
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发生这么重大的事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施工原材料不能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筑主体的整体性和强度;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工程师,没有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为了赶进度而缩短工期,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开始落架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技术力量薄弱,没有进行岗前培训,无证上岗;
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发生这么重大的事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施工原材料不能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筑主体的整体性和强度;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工程师,没有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为了赶进度而缩短工期,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开始落架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技术力量薄弱,没有进行岗前培训,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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