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土木工程资料网,本站秉承服务宗旨 履行工程师责任,服务永无止境!

苏州某监理单位降低安全责任风险的管理办法-监理考核制度

内容简介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降低监理人员自身风险。
1、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内容,监理人员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标准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内容)进行审核前,应对相关专业知识及安全验算方法充分熟悉并掌握后方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审核,避免因审核失(错)误而承担监理安全责任。
另《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这里要求监理人员除了要学习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积累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之外,还要认真学习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部门规章(制度)等知识,特别要掌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包括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对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审查来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的可靠性与安全性。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由于监理机构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而事后又证明安全专项方案虽满足强制性标准但仍然存在安全缺陷而发生安全事故时,有关部门追究监理机构安全责任。
……
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监理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三、做好事前预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监理安全责任风险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中,明确对策措施:
2、做好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资料现场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可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主要审查其资质等级许可的承揽范围、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是否满足项目需要,应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②、审查施工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应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
3、做好工程开工前临时设施方案的符合性、可靠性、安全性的审查工作及临时设施使用前的检查验收监督工作
4、做好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符合性、可靠性、安全性的审查工作:
5、做好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使用前相关资料的审查及安全许可验收情况的复查工作
6、其他预控工作: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开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安全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安全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措施,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流于形式。
②、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安全交底情况、劳动合同签定情况以及岗前培训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上述要求人员禁止进场作业。
③、对进场安全防护物资(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等)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相关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查,严禁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流入现场。
四、进行事中监控,注重发现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
1万字



就《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内容论述了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如何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工作、降低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可参考。
土木工程资料网,一个优质的土木工程资源平台!
土木工程资料网 » 苏州某监理单位降低安全责任风险的管理办法-监理考核制度
  • 93066资料总数(个)
  • 393本年发布(个)
  • 393本月发布(个)
  • 0今日发布(个)
  • 稳定运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