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土木工程资料网,本站秉承服务宗旨 履行工程师责任,服务永无止境!

监理,不当施工单位质检员-监理总结

内容简介监理是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合同关系上讲,监理都不应在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 <br> 建立约束机制,在监理协调例会上,监理和施工单位约法三章,建立分部、分项报验和隐蔽验收的约束机制,具体方法是,对施工单位的报验,监理如一次验收不能通过,第二次验收需要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如此反复,若三次验收不和格,监理工程师可采取停工、建议撤换施工人员等措施。 <br> 2页<br><br> <BR /> <BR /> 监理,不当施工单位质检员。但在目前实际工作中,不少监理人员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施工单位质检员的角色,应当摆脱这种局面。本文提出了几个解决办法,实用。
土木工程资料网,一个优质的土木工程资源平台!
土木工程资料网 » 监理,不当施工单位质检员-监理总结
  • 93066资料总数(个)
  • 393本年发布(个)
  • 393本月发布(个)
  • 0今日发布(个)
  • 稳定运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