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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分析-监理论文

内容简介在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监理单位责任做出 了法律层面的概括性规定: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 承包合同,对承包单1,2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 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 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 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 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 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此 规定初步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质量和 工程标准承担监理责任,可见,如果由于监理单位未能 把好质量关而导致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工程未 能达到相关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监理单位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此规定出台较早,视野尚未扩展 到施工安全方面。<br><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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