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对于一些工程规模浩大、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往往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去管理勘察设计工作。特别是在推行“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以后,业主的机构很精干,仅仅依靠主管部门进行设计审查,已经不能满足对设计工作的控制和管理的要求,借助社会的技术力量对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引入设计监理作为设计的制约机制,已成为大势所趋。精明的业主把主要精力放在工程项目的策划实施上,而把对设计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和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监理单位或工程管理公司。本文对设计监理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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