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概述 内容简介笔者从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多年,非常注重监理合同的内容。近几年来,我们逐步发现建设业主与监理企业签订监理合同时,有的不再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双方拟定的监理合同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增加合同内容。但不论是拟定的监理合同还是补充协议,其共同的特点是监理合同的内容更严谨,要求更具体,对监理行为的约束更加严格。监理人的共同感受是“监理工作越来越不好做了”。为此笔者就监理合同内容的一些变化,谈一点自己的认识,供同仁参考。<br><br> <BR /> 监理 土木 警示 变化 合同 内容 论文 资料 企业 理论 理合 土木工程资料网,一个优质的土木工程资源平台! 土木工程资料网 » 监理合同内容的变化对监理企业的警示-监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