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999年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对长江堤防的除险加固工程作了重要安排,明确长江一、二级堤防和重点堤防工程中的穿堤建筑物、基础加固和防渗处理、抛石固基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由长江委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长江委报水利部批准于1999年12月成立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管理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对重要堤防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作了详细介绍。<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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