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近几年,一些建筑工地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有的监理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身陷牢狱之灾,这在建设监理行业上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但是法律是无情的。法制时代与传统观念的冲撞,迫使被认为是“吃技术饭”的监理工程师们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给予了更大的关注。然而,当他们用法律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时,许多人遇到了一个普遍存在的、十分棘手的问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需停工整改时,业主不同意停工怎么办?这就是本文所讨论的“焦点”。 <br> …… <br> (二)善于区分各种安全隐患的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 合理使用停工手段 <br> 1.一般安全隐患、严重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隐患,就是潜藏着的祸患。从理论上讲,所有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发展成为事故。一个工人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是一种安全隐患,因为存在被高空坠落物击中而致其伤亡的可能性;转料平台钢丝绳断裂、继续使用也是一种安全隐患,但后者造成伤亡事故的可能性要比前者大得多。 <br> …… <br> 字数约6千字<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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