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3.1监理部以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全过程控制服务。在监理过程中,监理部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简明的监理报表和监理月报,在施工单位定期报表的基础上复核、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工程质量总述及工程监理总报告。 <br> 3.2审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素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态度等,必要时可以要求撤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 <br> 3.3检查督促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如项目经理、技术总工、质量检测人员,不能到位的限期责令到位并开展工作,同时向业主建议对不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更换。 <br> 3.4审核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质检大纲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应措施、制度。 <br> 3.5工程监理人员有权调阅施工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等有关资料,对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建立的质检组织和制度及质量技术条件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应无条件应予以配合。 <br> 3.6审核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不经监理签证不得采用。 <br> 3.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br> 3.8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等)、机械设备、建筑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审核。有权责成施工单位对材质进行抽检,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 <br> 3.9检查工程采用的特殊材料,如:土工格栅及天然环保土工布等。 <br> …… <br> 4.5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 <br> ⑴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原材料质保单和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规定要求。 <br> ⑵在施工单位自身“三检制”的基础上,审查其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到现场对各道工序、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br> ⑶抽查和复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和检验成果。 <br> ⑷参与研究决定对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检测监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br> ⑸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工程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属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部门,由施工、监理(建设)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工程师核评;分部工程质量在单元工程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质量由质检部门核定。 <br> 4.6施工过程中质检与报验程序。工程位置大部分直接靠近一线海塘的低洼地带,部分项目受梅汛期、洪汛期雨量的影响,需赶汛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监理质检和报验按实际情况进行。 <br> 在正常的施工情况下: <br> ①单元工程及隐蔽工程各主要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严格“三检制”,基础上及时填报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核验,并申请下一道工序开工签证。 <br> …… <br> 字数约6.3千字 <br> 编制于2006年10月<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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