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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至安溪城际快速路某段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细则

内容简介钻孔灌注桩监理要点 <br> (1)测量定位检查。 <br> (2)审批开工报告。 <br> 在灌注桩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附有: <br> a 灌注桩施工的技术与组织设计。 <br> b 所有桩位的坐标计算和测量定位方案。 <br> c到位的设备清单。 <br> d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br> e所有施工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 <br> f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br> 承包人提交申请报告后,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先做试桩施工。试桩的目的是复核地层情况和检验施工技术方案的可靠性,确定护筒埋深,泥浆比重等参数。试桩可以在桥位上进行,试桩成功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作为工程一部分。也可以在场外做,试桩后废弃,废弃的试桩一般不灌注混凝土。 <br>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试桩的情况。若承包人申请的施工方案可以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试桩取得成功,可以批准开工。否则应修改施工方案。 <br> (3)护筒检查验收。 <br> a 检查护筒中心位置,允许偏差为5cm。 <br> b 检查筒顶标高。筒顶的标高以满足施工的需要为准则。筒顶标高还作为测量孔深的基准。 <br> (4)钻孔、清孔检查: <br> …… <br> 13000字 <br> 2007年<br><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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