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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缺陷处理郑州某高速公路监理细则之七-监理细则

内容简介质量事故的处理 <br> 1、 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责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br> 2、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交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祥实反映此项工程的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损失的费用等。 <br> 3、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br> 4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br> 2页<br><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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