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目录一、总则 二、施工准备 三、施工监控要点 四、质量检验及监理验收、评估、归档资料要求内容简介共10页 <br> <br> 一、总则 <br> 1、为了保证工程施工有序开展,确保桩基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br> 2、本细则编制依据:设计文件;国家、上海市规范、标准;国家、上海市有关监理的法规、规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br> 3、本细则仅适用于水电安装工程。 <br> 二、施工准备 <br>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等,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监理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br> 2、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各种材质的电线管、给排水管、电线、住户开关箱、卫生洁具、粘胶剂等除有合格证外,还必须同时具有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准用证,并按规定使用上海市推荐产品。 <br> 3、材料进场由施工单位书面向监理单位报验,填写《建筑材料报审表》(监A-06,一式三份)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准用证,报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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