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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监理细则(范本)-监理细则

内容简介质量控制、检测和安全生产措施。 <br> (3)上述文件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队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提出开工申请。监理机构将于按受承建单位申请后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br> (4)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br> (5)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材料、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限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br> …… <br> 质量检查评定 <br> (1)高喷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合同要坟或规范规定的数量对高喷墙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应根据高喷墙的结构型式和深度选用围井试验检查、墙体钻孔检查、开挖检查或其他检查方法,检查部位宜布置在地层复杂部位、漏浆严重部位、墙体搭接部位和可能存在质量缺陷部位,检查方法及方案须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高喷墙的质量检查施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按监理机构同意的时间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或推迟施工。 <br> (2)围井试验宜在高喷灌浆结束7天后进行;墙体钻孔检查宜在该部位完成高喷28天后进行。 <br> (3)高喷墙体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墙体的连续性、墙体厚度和墙体的抗压强度、渗透系数等指标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br> (4)当发现高喷墙抽检不合格时,由监理机构重新核定抽检范围,对不合格墙体,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补喷,补喷作业施工方案应报监理机构签审,并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时间进行质量检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br> (5)高喷灌浆防渗墙工程一般按每10m成墙段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 <br> (6)每个高喷防渗墙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填报高喷防渗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作为评定相应部位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参见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br> …… <br> 共8页<br><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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