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4)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建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组成一支熟练的技术工人队伍,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br> (5) 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承建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br> (6) 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没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承建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和报送施没成果,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br> (7) 原材料检验。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对拟采用的土工合成材料及其粘接剂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的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br> (8) 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承建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审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情况,在3天内回复审签意见。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br> …… <br> 13.3.1 原材料进场控制 <br> 承建单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联系材料生产厂家,除检查其产品规格、性能指标之外,还应向厂家索取样品(一般长度大于3m),委托有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项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通常有:单位面积重量、抗拉强度、土工膜渗透系数、土工织物垂直渗透系数和透水率、等效孔径、粘接剂的可靠性等。检验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应检查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报告、粘接剂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土工膜粘接试验报告、生产厂家、产品标签、生产日期、编号及产品规格等,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br> …… <br> 共11页<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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