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土木工程资料网,本站秉承服务宗旨 履行工程师责任,服务永无止境!

安全监理制度(15个)-监理安全控制

资料目录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审查制度 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安全检查制度 监理安全奖惩制度 监理安全例会制度 监理安全培训制度 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 送变电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部安全责任制 制度封面及目录 重大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内容简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br> 工程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部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事故调查规程》、《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方报告,并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严禁隐瞒事故。 <br> 1.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或发生施工原因导致一般及以上电网事故、或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要求事故(肇事)单位立即报告监理部,监理部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本部报告,在1小时内将情况进一步核实后进行补充报告,并协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16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br> 2.发生一般事故,应要求事故单位24小时内向监理部报告,并在3天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1周内,将事故报告及审核意见送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br> 监理部应监督施工承包商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保留事故报告、处理、统计的所有记录。<br><br> <BR />
土木工程资料网,一个优质的土木工程资源平台!
土木工程资料网 » 安全监理制度(15个)-监理安全控制
  • 93067资料总数(个)
  • 393本年发布(个)
  • 393本月发布(个)
  • 0今日发布(个)
  • 稳定运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