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为规范和加强济南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安全及使用功能,提高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水平,依据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br> 本规定中建筑安装工程是指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气、智能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梯工程。 <br> <br> 第十五条 室外给排水、采暖入口、消防、强弱电井井盖选用应正确,不得混用,标志应清晰,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油漆防腐完整,采暖井应水泥抹底做集水坑,给水、消防、强弱电井井底应有渗水措施,宜采用石子或粗砂等铺底。井内给水、采暖、消防管道应做保温,保温应严密。井室应按照设计及标准图要求施工,另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br> (一)给水井内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井壁距阀门或法兰的距离不得小于250mm。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br> …… <br> 第四章 建筑电气工程 <br> 第四十五条 建筑工程供电系统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接线方式正确。 <br> 第四十六条 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br> (一)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管口光滑无毛刺,厚壁钢导管进箱盒及甩头处应套丝,锁母、护口齐全。导管与接线盒材质应一致。JDG管和KBG管的连接及管与箱盒的连接必须采用配套的专用连接件,暗装时要有防止混凝土进入管内的防护措施。 <br> …… <br> 第五章 智能建筑工程 <br> 第五十八条 施工图纸应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图未经审查和备案不得使用。凡是深化设计的图纸及涉及使用功能的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认可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 <br> 第五十九条 智能工程的配管、机柜箱体、桥架线槽安装、线缆敷设、接地与防雷等按照电气及智能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br> …… <br> 字数约1万字<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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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此稿件为地方性质量管理控制资料,有一定指导性,能很好的规范监理管理环境,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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