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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本工程为清水河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旧109国道南,总建筑面积为18627mm2,建筑总高度为23.5m;一层为体育场地,乒乓球室,训练场地,健身中心,休息室,电子阅览室,放映厅,多功能报告厅,高低压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相关配套用房,二层为党员培训中心办公 ,老干局办公,附属用房,库房,休息室,贵宾室,转播室,舞蹈健身活动室,三层为比赛场地看台,框架剪力墙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其中体育馆为举办地方性、群众性运动会的体育馆,按使用要求为丙级体育建筑。二.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包括红线内的以下电气系统: 1)电力配电系统; 2)照明系统; 3)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三、供配电系统 1.负荷分类及容量: 1)负荷等级:本工程为二级电力负荷用户,其中:二级负荷包括:消防水泵、防排烟用电设备(如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应急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转播电源及安防系统用电等。三级负荷包括:热风幕、空调负荷及一般照明等。 2)各类负荷容量:设备总容量:1089.1KW,计算容量:772.4KW,计算电流:1248.4A 二级负荷: 361.6kW; 三级负荷: 照明:385.0KW,动力220.3KW;四、图纸展示清水河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低压配电系统图低压竖向干线系统图二层干线平面图高压配电系统图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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