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三)-其他监理资料
| 文件类型: |
doc |
 |
| 界面语言: |
简体中文 |
| 运行环境: |
NT/2000/XP/2003/Vista |
| 授权方式: |
[db:授权形式] |
| 软件大小: |
11.00KB |
| 软件等级: |
 |
| 资料类型: |
[db:软件类型] |
| 软件登陆: |
jian |
| 作 者 : |
|
| 解压密码: |
|
| 点数: |
4点 |
| 点数说明: |
下载点数获取方式:(1)通过充值获取点数在线充值 (2)通过每天签到获取点数,每天赠送的点数随机签到(3)通过共享资料,别人下载有收益分成发布 |
| 下载地址: |
[ 权限:普通会员 下载地址1 ]
|
| 软件简介: |
内容简介款项与付款是造价工程师比较重要的日常事务。FDIIC合同款项与付款相关章节中论述了单价合同的基本要义,本期将重点论述这些要义。 中标合同金额 一般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很多人都只是写一个中标函就完了。实际上,与中标函匹配的“投标书”是需要推敲的,几次回标的投标文件之间难免有各种关联或矛盾。有时由于事件与过程过于复杂,这种关联与矛盾谁都没有意识到。比如投标承诺:“考虑到雇主要求,我方愿意在某年某月某日报价基础上,再在某方面让利某个百分点”,可是在前次的报价中有一个数字统计错误,这个错误就直接被带进了结算。笔者建议在中标函发出后会要求中标单位就最终的承诺全新编制一个商务标。然后以这个商务标进入合同,并承诺此份“澄清”为最终的投标响应,直接把中标与投标对应起来。此前发生的事,只算一个过程,不算承诺依据。 合同价格 按我国规定,中标价就是合同价,这两者之间出现偏差被定义为“对投标承诺的实质性改变”,也是一种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但中标价就是合同价这个说法却不准确。比如招标文件规定按外币签合同,考虑汇率影响,中标后一个月签合同,汇率变了,合同价格与中标价就不一样了。按要约承诺式合同的定义,中标就是最终的承诺。到合同签订时所有合理的改变,都应该按照“合同变更”计入合同价款。所以FIDIC合同明确定义“包括按照合同所做的调整”,也即在中标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符合合同变更条件的价款变化,也应该计入合同价格内。 成本(费用) 成本的定义是只针对工程相关价款的,不是任何费用都构成成本,成本名词也不能随便使用。FIDIC定义“成本”时与“索赔”相关。一般来说,索赔的意义在于“合理补偿给合同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这样合理补偿就不应该包括补偿利润。 FIDIC没有明确定义索赔的概念。所以对于索赔的内容和范围一直争议不断。特别是如何区分变更与索赔往往有争议。笔者对此的理解是:清单项目中“量”定义的工作变化,一般都算做变更。因为导致清单量变化的工程变化通常都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变化,所以只能算变更。变更费用直接走综合单价,也当然包括了综合单价中的利润。只有超出清单范围的部分才算作索赔。这里面又分两种:第一是直接引起工程实体变化。比如原贴石材现改贴面砖,产生了新贴面砖的综合单价。这个新单价里除了正常的变更,就可能含有某种索赔的意义。承包商希望获取新单价里正常的利润,价格比正常市场价高,承包商解释是因为退掉原定的石材,又要紧急引入面砖,原定石材商和面砖供应商都会索要更高的费用,所以单价不得不抬高。此处显然附加了“正常变更价格之外”、“补偿某种损失”的意味,这应该称作“索赔”。但如果承包商要求补偿的费用也要利润,即退掉石材商引入面砖商的补偿性费用也要报利润,则显然不合理。第二是为工程实体变化而必须做的一些非清单范围内的措施。比如雇主原因拆除。拆除这类“破坏行为”,都应该算做索赔。承包商做这样的事,真正体现了“损失”,而雇主承担除利润外的承包商措施相关费用,也即成本,恰好体现了补偿。所以索赔就只能索赔成本,不应该补偿利润。 2页
|
| 下载帮助: |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
|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有所侵权,违规,请发送链接至 tmgczl@163.com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本文地址:http://www.tmgczl.com/gongchengjianli/jianliguanli/63850.html